香港证监会实施开放式基金型公司制度

发表时间:2018-07-29 22:01

新浪财经讯 香港证券及期货事务监察委员会(证监会)7月27日公布,新的开放式基金型公司制度将于2018年7月30日起实施,让投资基金除了以目前的单位信托形式外,还可以公司形式在香港设立 。

  据悉,契约型基金和公司型基金的主要区别有以下几点:1、法律依据不同。公司型基金组建的依据是公司法,而契约型基金的组建依照基金契约,信托法是其设立的法律依据。2、基金财产的法人资格不同。公司型基金具有法人资格,而契约型基金没有法人资格。3、发行的凭证不同。公司型基金发行的是股票,契约型基金发行的是受益凭证(基金单位)。4、投资者的地位不同。公司型基金的投资者作为公司的股东有权对公司的重大决策发表自己的意见,可以参加股东大会,行使股东权利。契约型基金的投资者购买受益凭证后,即成为契约关系的当事人,即受益人,对资金的运用没有发言权。5、基金资产运用依据不同。公司型基金依据公司章程规定运用基金资产,而契约型基金依据契约来运用基金资产。

责任编辑:林嘉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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